李铁律师曾任央视《法律讲堂》主讲人;曾为南勇辩护
【发布时间】:2024/12/13 来源:
中超新闻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期间,曾在南勇受贿案中为南勇辩护的孙晓洋律师是李铁的辩护人。
据介绍,孙晓洋,女,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实务研究会主任,曾担任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多次参加中央电视台《律师来了》《平安365》《夕阳红》等栏目录制,并获得社会与法频道颁发的优秀法律顾问奖。
孙晓洋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民刑交叉案件、暴力犯罪和死刑复核案件辩护。
“孙晓洋律师自接受委托至一审宣判,在历时14个月的时间里,会见了南勇共计18次,向法庭提交了大量证据,并提交了近七万字的辩护、质证、举证意见。在办案过程中,律师还就羁押期限、阅卷、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对涉案物品价值进行重新进行估价等问题提交了多份《律师意见书》和《申请书》。”
“本案办结后,南某及其家属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其家属直言,她为孙律师的出现感到庆幸。”
“本案中,律师发现对涉案物品价值进行鉴定的机构不具有相关资质,因而庭审中指出鉴定意见不得采信。律师的意见被法庭采纳,最终《起诉书》指控的实物部分金额没有认定。”
“一审判决认定南勇受贿119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律师认为,辩护意见对判决结果(量刑)产生了实际影响。”
在辽宁省某市原副市长谷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孙晓洋律师的意见被合议庭采纳,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被告人的刑罚。
在云南省某市某局党组书记钟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孙晓洋律师经过努力,促使公诉机关没有就单位受贿罪提起公诉;在一审阶段,经据理力争,打掉一笔57万元的受贿事实,而这一事实是被告人及其家属最为关注的;在二审阶段,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减少了一年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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